今天互联网上好大一个瓜——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被人隆重举报了!网页截图显示,举报者是他的副手、环球时报副总编段静涛。
本来对这样的网上信息,我向来是存有戒备的,因为它来源单一,在PS技术成熟的条件下,不排除有人故意编造陷害,所以不能被其拐带和轻信。
但让人没想到的是,胡锡进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,对此事作出了回应。
不愧是干媒体的,反应真快,效率真高。赞一个!
回过头看,该起举报直达中纪委国家监委,其中举报人、被举报人和举报所涉当事人均为实名(被指与胡锡进有不正当关系并有私生子的两名女性员工的姓名,在网上公开的环球时报记者名单中均可查到)。结合胡锡进的回应我做下分析,想向胡总编提几个问题——一是段静涛实名向中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的这个事情本身如果成立,那你利用媒体人身份和资源,向全社会进行公开自辩,这合乎法理、符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举报的相关条例和处理程序吗?二是明知自己被举报的情况下,赶紧在你所辖内部进行“解释”,是否以你总编之尊,强行画地为牢,统一思想,以应对组织上的后续调查?三是你反复提及举报人曾经急于接班夺权,并宣布其存在精神方面问题,是要转移视线,把水搅混,企图让自己蒙混过关么?四是你强调自己所能做的是给涉事两名女员工分别打电话进行抚慰,表达歉意。而当下之际,你难道不是应该抓紧向组织上作出澄清或交待问题,决不应跑去和两名女当事人传递情报、互对口型,留下订立攻守同盟的嫌疑吗?五是曾放言“应允许适度腐败”的胡锡进,如果举报中罗列的事实成立,也就是与下属两名女员工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分别育有私生子,那得贪腐多少银子,这性质该多严重,绝对是不收敛不收手、顶风上的典型。监督和举报你是公民的权力,对你的结论当由组织做出而非由你自个儿定性,岂能听凭你转引举报人事后一句“胡说八道”就能向公众自认清白,莫非在法纪面前你享有某种特权?六是既然你认为段静涛的举报中列举的事实根本不成立,为何时隔这么多天不反诉对方诬告和侵犯你的名誉权,反而宁愿背起这口大黑锅,跟对方和颜悦色甜言蜜语呢,你这岂非真戏假唱,掩耳盗铃?七是胡锡进与段静涛两个正副手之间,存在那么多个人恩怨,以致此次举报事发,说明环球时报班子涣散,风气不彰,作为一把手的胡锡进显然负有主要责任,是否也该一并严查?综上,吁请相关机构抓紧介入这起举报线索,及早回应社会关切。如果胡锡进被举报的事实成立,必须依纪依法对其作出处理;如果属于造谣诬告,也应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,还胡锡进清白。还是那句话,相信组织